動態資訊視覺設計微學程(InfoMotion Graph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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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00:00:00 ~ 2023-12-31 00:00:00
動態資訊 學分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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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對象 - 招收人數以60人為上限。凡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修讀。
1) 113學年度學分學程線上申請113年4月29日至5月6日截止,
於申請日期內完成本微學程113學年修讀學程線上申請表。
2)規定申請期間內至學生資訊入口網登入→「學籍註冊」→「跨領域學 習申請」→「學分學程申請」,
填妥申請表後下載列印申 請單,經主系系(所)主管簽准後,將應繳交資料逕交各學 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
3) 附上歷年成績單。
上述資料一併繳交至創意設計中心(宜真學苑1F)審理
# 審查方法
視報名人數,由學程委員會審核。
# 核定公告
6/5(三)公告核定名單。
修讀相關規定
第一條 為培育人文素養、藝術科技兼具之動態資訊視覺設計微學程,依據「輔仁大學學程設置辦法」之規定,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微學程之設置單位為跨領域學院,並設學分學程委員會,負責研擬學程規則、規劃課程、推廣及招生,及課程事務之執行。動態資訊視覺設計微學程委員會由教務長召集應用美術學系、軟體工程與數位創意學士學位學程、新聞傳播學系等老師及創意設計中心老師組成之。
第三條 本微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6學分,含共同必修2學分。
第四條 本微學程課程由創意設計中心、應用美術學系、軟體工程與數位創意學士學位學程、新聞傳播學系共同規劃。
第五條 凡本校大學部學生自第二學年起(碩、博士生自第一學年起),得申請修讀本微學程。
第六條 申請修讀本微學程者,應通過本微學程委員會之審核;未通過審核者得選修本微學程之課程。
第七條 本微學程之申請,每學年舉辦一次。
第八條 修讀本微學程課程屬隨班附讀者,不需繳交學分費。
第九條 學生修習學分學程科目學分中,至少有 1/2 比例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所、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
第十條 未申請修讀本微學程而於畢業前修畢本微學分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於畢業前檢附成績單以書面向本微學分學程申請資格認定。
第十一條 本校學生已修讀本微學程而仍就讀本校碩、博士班者,得繼續修讀本微學分學程。其已修讀之學分併入計算。
第十二條 學生修習本微學程各課程成績,計入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餘依據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學生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課程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授予微學程修讀證明書。
第十四條 本規則經藝術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提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聯絡方式
張小姐 02-29056432
e-mail : fjucdcenter@gmail.com
附加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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